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依法查处网红网店等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7起网红网店偷税典型案件,涉案经营者均已补缴税款及罚款。
| 序号 | 涉案主体 | 主要违法手段 | 处理结果(追缴、滞纳金、罚款合计) |
|---|---|---|---|
| 1 | 网络主播许静婉 | 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 | 631.96万元 |
| 2 | 网络主播陈旭 | 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 | 308.69万元 |
| 3 | 网络主播郭晓峰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210.90万元 |
| 4 | 网络主播汪一芳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185.37万元 |
| 5 | 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任威) | 隐匿收入、“逃逸式”注销 | 971.29万元 |
| 6 | 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469.22万元 |
| 7 | 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187.02万元 |
注:以上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合规建议: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优化服务与政策辅导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