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税务资讯正文

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2026-07-24 15: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背景:全国税务处罚标准迈向统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已于7月15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改革旨在打破区域壁垒,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回应基层执法需求与公众期待。

主要内容与架构

《公告》包含两大核心附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及《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

  • 裁量基准范围:涵盖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及票证、纳税担保、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涉税信息报送等9类66项行政处罚事项。
  • “轻微不罚”清单:从中梳理出8项可免予处罚的事项,并明确了具体的适用条件。

三大核心亮点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2026年版基准具有鲜明的制度特点:

  1. 统一体例:建立“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的规范化格式。裁量阶次细化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等级,执行标准一目了然。
  2. 统一基准:推行“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及后续改正配合程度,确保评价的科学性。
  3. 防止“一刀切”:采用“定额+幅度”模式,为基层执法在处理个案时预留合理的裁量空间,避免过度机械化执法。

意见反馈渠道

本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8月13日。公众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税务部门将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旨在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同案同罚,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6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