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以下手段进行偷逃税款:
上述行为共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合计313.45万元。
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处罚决定:
| 项目 | 金额 |
|---|---|
| 追缴税费款 | 313.45万元 |
| 加收滞纳金及罚款 | 318.51万元 |
| 合计处罚金额 | 631.96万元 |
最新进展: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应自觉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诚信纳税。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加大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