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一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多起案例显示,部分主播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利用隐匿销售收入、拆分主体等违规手段,将实际已达“一般纳税人”标准(年应征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经营规模,通过非法手段维持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享受低征收率优惠,进而达到偷逃个税、增值税的目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配套政策于2026年正式施行,此类“高营收、小规模”的避税行为将面临严厉打击与显著的违法成本增加。
针对行业关切,东北大学财经学院院长谷成教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进行了深度解读:
谷成强调:“这意味着一旦被查实,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要求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税率(如13%)追溯补税,而非仅按原小规模纳税人1%—3%的征收率计算。叠加滞纳金与罚款,纳税人的违法成本将呈倍数增长。”
对于过去部分主播试图通过设立工作室寻求“核定征收”以降低税负的做法,谷成指出,该路径已彻底不可行且风险极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直播发布者必须依法设置账簿,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凡未依法建账或虚假申报者,均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受到严厉处罚。
面对税务大数据强力监管,谷成建议广大从业者:
唯有将合规置于首位,准确适用税法,才能在严监管环境下实现事业的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