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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式”注销能否规避税收责任?专家权威解读:注销不是“避税伞”

2026-07-24 15: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逃逸式”注销,偷税行为难逃法律严惩

近日,山东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7起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涉案经营主体通过不按规定申报、隐匿收入、私户收款、“逃逸式”注销等手段偷逃税款,均已受到法律严惩。针对不法分子试图通过虚假注销逃避纳税义务的行径,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明确指出:注销行为绝非逃避税收的合法屏障。

核心法律界定:注销不等于责任消灭

石绍宾强调,“企业注销仅代表经营活动的终止,过往存续期间产生的违法责任与纳税义务,不会因主体注销而自动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必须依法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若提交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完成注销,税务机关可依法恢复其登记,并追征未缴税款。

专家释法:责任追究无期限限制

针对涉税违法,石绍宾引用法律依据进行了解析:

  • 依法恢复与追征: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对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的追征,不受一般追征期限的限制
  • 个体工商户连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需以经营者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即便主体资格消灭,实际控制人仍需对经营期间的税收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行政撤销机制: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通过欺诈手段隐瞒事实取得的注销登记,登记机关有权依法予以撤销。

税务监管: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的底线。随着新业态监管的不断强化,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将持续开展跨部门协作,依法查处各类隐蔽性涉税违法行为。专家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增强税法意识,如实申报,切勿心存侥幸,在注销环节“钻空子”最终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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