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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系列之一:建筑业“营改增”我们该“转变”些什么

2016-03-30 10:05     来源:会说      作者:马昌尧

导读:及时转变税率缴纳思维,转变税务管理方式,转变财务管理模式

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其中一项措施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面对如此强大的税收政策改革,在飞速的工作部署进程中,在众目期盼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之前,为作企业管理者,我们又该思考些什么呢?今天昌尧讲税就将带领你,一起来思考一下建筑业营改增,我们该“思考”些什么?

在任何一场变革或革命之中,能够利于不败之地的,应该是那些先知、先觉,抢抓先机及时转变思维的人,“营改增”何尝又不是一场革命呢?

面对我国目前粗放型的建筑行业,要实施“营改增”,从上到国家建工老大,下至夫妻包工头,都将是一场全体总动员的挑战。

首先,我们得学会税率适应性思维的转变,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税,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征税,比如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后是11%,税率是提高了,但一个是按照所有收入征税,一个是可将建筑材料、施工机器等的进项税抵扣税款,所以税率上升,税基大幅缩小,税负会有所下降,但税负是否会下降,不同企业会有不同的结果,及时转变税率缴纳思维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

其次,我们得学会税务管理方式的转变,营业税时期,很多企业不太重视发票的收集与管理,白条现象、代开发票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施工企业挂靠现象更为严重,而挂靠方往往不太重视向大型企业采购材料和设备,致使很多材料、设备很难有专用发票,进而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加达运营成本。那么营改增后,如果继续沿用以前这种粗放的税务管理方式,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如以前代普通发票列成本的现象在营改增后可能会成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还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再次,我们得学会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建筑行业的财务人员,习惯了长期以来的营业税模式下的账务处理方式,在账务处理技巧、科目设置、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整。营改增后,工程承包含税与不含税将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因为规范的财务管理、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税负。因财务核算滞后于经济业务的开展,所以财务人员相对与其它业务部门更应该尽早转变思维与系统的学习,如对纳税人身份的筹划、项目招投标成本的测算、材料采购商的选择、业务流程的规范等等,都将需要我们去学习、宣导与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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