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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抵扣税收风险以及风险防范

2015-06-17 14: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是“营改增”的主要目的之一。我国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地区的营业税纳税人改变身份成为增值税纳税人。由于大多数试点企业过去从未和增值税打过交道,对增值税实务操作和增值税下的税收风险了解不深,因此极易埋下日后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隐患。那么,“营改增”企业的税收风险到底在哪里?又该如何防范税收风险?笔者就此采访了两位税收专家,请他们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进项税抵扣和税收优惠的获取等方面,对“营改增”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作深入分析。

  “营改增”企业该如何防范税收风险

  一是排查风险。对运输业运力及开票额警戒线、广告业承接额度及开票额警戒线、服务业纳税人供票、领票、开票警戒线进行调研和测算,多角度、全方位排查可能潜在的税收风险,积极主动提出防范控制税收风险的措施、办法和建议,为上级机关和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回看风险。对可能存在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回头看”,认真仔细检查核对纳税人信息资料,从硬件、软件及复杂多变的信息资料中推算该纳税人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效果,并与其实际的开票额和纳税额进行比对,在回看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风险。

  三是阻断风险。通过排查和回看,对执法程序不到位的予以完善,对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税收风险迅速消除和解决。对发票供应量按测算严格控制,避免“营改增”后超量发票递延至国税征管期使用,避免造成收缴困难和新的征管矛盾。并对一般性风险、临时性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以阻断“营改增”带来的各类税收风险。

  就营改增”风险防范 财税专家答记者问

  记者:“营改增”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上应该注意什么?最容易忽略的问题有哪些?最容易犯的错误有哪些?

  专家1:“营改增”企业应该深刻认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性和监控管理上的严格性。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货币功能,反映企业与国家的税款结算关系,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而原来使用的普通发票除特殊行业和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能凭票抵扣税款。其次,税务机关对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处以重罚。再其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内容比普通发票多,除了普通发票所要求填开的内容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内容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和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最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大都通过应交税费明细科目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核算,营业税则属于价内税,全部计入成本费用抵减当期损益。

  "营改增”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上最容易忽略的问题有两点。一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填写要素不全,比如遗漏纳税人开户银行和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等内容,导致开票方抄报税和受票方认证困难。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分开价款和税款,两者相加得出价税合计,而普通发票无需将价税分列开具,只需将价税合计合并开具即可,多年的普通发票惯性操作可能让发票开具人员很不适应。

  "营改增”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上的最大错误应该是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严厉禁止的行为,也是刑法要严惩的犯罪行为。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33号公告,重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规定,要求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营改增”企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专家2:“营改增”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本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由于已经使用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管理经验,相对来讲经营风险较小。第二类,也是绝大多数“营改增”企业,原来主要缴纳营业税,没有涉及增值税,加之普通发票的管理要求比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宽松一些,因此这类企业因为税制改革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自然会出现一些不适应。

  "营改增”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上最容易忽略的问题有三个。一是不按规定索取合规的扣税凭证;二是取得了合规凭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三是由于对增值税法规了解不够,能够取得合规扣税凭证的情形,却没有取得,仅取得了普通发票或者收据,丧失了抵扣税款的机会。

  "营改增”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上最容易犯的错误有也有三个。一是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业务,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仍比照可以抵扣事项多抵扣了进项税额;二是进项税发票认证逾期,造成不能抵扣进项税问题;三是遗漏价外费用,少计销项税额,导致少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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