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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隐性债务案例通报,拨付资金不等于完成化债

2026-09-13 14:04     来源: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作者:编辑部

中央纪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案例,财政部9月11日公布全文。案例涉及毕节、宜宾、渭南临渭区、界首、九江经开区和银川,包括新增隐性债务、化债工作落实不力及化解金额填报不实等问题。

其中,安徽界首一家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1.82亿元化债资金,实际偿还债务本金0.42亿元,却在监测系统填报化解1.82亿元,形成1.4亿元差额。这个案例中,收到拨款与实际偿还债务是两个不同的资金环节。

宁夏银川案例涉及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拨付的29.58亿元化债资金。监测系统按全额录入化债,但实际仅11.58亿元用于偿债,其余18亿元被用于日常经营等,通报认定造成化债不实。

江西九江经开区案例则涉及资金来源。有关企业将8.39亿元新发行债券资金和1.61亿元往来款用于归还存量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通报认定化债不实10亿元。有关责任人员已按通报列明情况受到处理。

从三起案例可见,拨付金额、实际偿还金额与监测填报金额需要相互核对,资金来源和最终用途也影响化债真实性判断。参与相关资金管理的财务人员可据此关注支付去向和偿债依据。这是公开案例的归纳,不是新会计核算办法。

官方来源:财政部公布六起隐性债务典型案例(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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