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6年第五期(代码:261705)和第六期(代码:261706)储蓄国债(电子式)。
注: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将停止发行或取消发行。
两期国债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网点柜面及电子渠道(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销售,单一账户每期购买限额为50万元。养老金专属额度为初始机动代销额度的10%。
分配机制:2026年7月10日,电子渠道代销额度上限为基本额度的40%;7月13日营业结束后,未售出的基本及养老金专属额度将回收,并于7月14日起开放抓取。
发行期内不可提前兑取。持有期限与计息规则如下:
| 持有期限 | 计息规则 |
|---|---|
| 不满6个月 | 不计付利息 |
| 满6个月不满24个月 | 扣除180天利息 |
| 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 | 扣除90天利息 |
| 第六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 | 扣除60天利息 |
办理提前兑取时,承销团成员可按提前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发行款分两次上缴国家金库总库:
汇款需注明国债简称、缴款批次及机构代码,收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