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监管局严格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以穿透式监管覆盖资本、股权、治理、风险等全要素。一是实地核查属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情况;二是组织自查,督促金融企业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三是现场监管,聚焦财务核算、内控风险等重点环节,纠正信息失真,确保财务真实性。
依托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度,动态跟踪金融与财政运行联动关系。一是采集核心指标,分析不良贷款率、流动性缺口等数据;二是风险监测,建立每半年度重点监测机制,纵向比对指标趋势;三是跨部门协作,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精准研判。
针对财政补贴及风险补偿资金,强化闭环管理。一方面,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运用绩效评价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另一方面,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使用见实效。
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合力。一是建立贴息资金交流机制,关注政策实施堵点;二是与省财政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审核评价成果互认;三是与金融监管部门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监管覆盖范围与质量。
将监管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通过专题调研金融“五篇大文章”、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等课题,剖析问题成因,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实现监管与调研相互促进,不断提升财政金融监管的前瞻性。
湖南监管局将持续推动财政金融监管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跃升,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