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税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起征点已调整为1000元/次。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定核心,在于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的销售额是否超过国家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如下:
说明:因财税政策具有时效性,以上会计实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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