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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2026-05-07 17: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 我国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2026 年 2 月 14 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第 39 届非洲联盟峰会的贺电中宣布,"中方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对 53 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同时继续推动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政策详情

为积极落实上述举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对同中国建交的 20 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

项目具体内容
实施时间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
受益国家53 个非洲建交国
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最不发达国家33 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已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对其 100% 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 政策意义

此次进一步对其余 20 个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体现了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积极姿态,对加强中非经贸合作纽带、推动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将发挥重要作用。

💡 合作展望

2 年实施期内,中方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一步深化中非经贸合作关系。

✨ 结语

零关税政策的实施是中非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体现,将为非洲国家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促进中非贸易平衡发展,实现互利共赢。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力量。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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