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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强化闭环管理 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2026-04-13 17:5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编辑部

 重点绩效评价是财会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健全预算制度、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广东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闭环管理理念构建绩效评价流程,从方案制定、现场评价、报告编制、结果反馈四个环节入手,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精心谋划,在方案制定环节“精”字当头,把准闭环管理起点

  做好绩效评价项目背景调研,科学抽选现场评价地区和项目,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代表性,为后续环节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深学细悟夯实思想根基。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绩效评价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深入调研摸清资金底数。认真研究政策依据和工作方案,详细列出所需资料清单,召集省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座谈沟通,全面掌握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绩效自评等情况。三是科学选点确保评价质效。在对各地情况进行多角度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和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全面。

  二、深入一线,在现场评价环节“深”字发力,夯实闭环管理基础

  聚焦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牢牢站稳中央财政立场,按照“扣分有因、得分有据”原则,确保评价过程扎实、发现问题准确。一是紧扣“全面性”拓展评价维度。将评价对象范围覆盖至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与中央资金投入到同一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贯穿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对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效益保障全过程进行评价,评价对象涉及地方财政、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二是紧扣“专业性”强化事实支撑。坚持用数据说话、用事实佐证,通过查阅原始凭证、核对财务账簿、实地勘验工程、走访受益群众等多维度相互印证,全面还原资金流向和项目实况,力求评价结果经得起推敲检验。三是紧扣“客观性”确保真实准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客观公正相统一,灵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现场、直插基层,确保评价视线能够触及资金使用的“神经末梢”和项目管理的“隐蔽角落”。  

  三、客观公正,在报告编制环节“准”字为要,形成闭环管理成果

  认真学习财政部有关各地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文件并严格执行,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各项流程和操作均完整规范,将现场评价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书面报告。一是底稿编制面面俱到。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同时,严格按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收集评价所需资料,如实在底稿中记录、反映现场评价发现情况,不因金额大小影响问题定性,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二是报告撰写鞭辟入里。全面反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挖掘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到“深挖根源”而非“蜻蜓点水”。三是征求意见充分沟通。就评价初步结论和问题定性,与地方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其陈述和说明,经集体研究论证后,形成客观公正、严谨规范的评价结论。

  四、强化应用,在结果反馈环节“实”字落地,实现闭环管理价值

  立足财会监督职责,在结果反馈环节做到“实”字落地,推动评价结果有效转化,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一是严格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台账及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根据违法违规违纪程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肃处理,该移交移交、该收回收回、该处罚处罚、该问责问责,要求被评价单位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建言献策。认真分析问题背景和原因,“跳出问题看发展”,针对性提出完善政策建议,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落实评调结合服务大局。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将监督与服务相融合,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绩效评价、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绩效评价对属地财政管理查漏补缺、建言献策,结合评价工作开展调研,及时总结上报地方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通过构建“方案制定—现场评价—报告编制—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广东监管局实现了重点绩效评价各环节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属地落地见效,以高质量绩效评价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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