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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6-02-06 07: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征求《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于2月10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意见征集系统或者信函方式(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邮编:401121)提出意见建议。

  税 屋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对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9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x月x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决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9号)。

  二、主要内容

  本次拟公布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9号)。涉及收购发票开具有关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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