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西藏会计 > 西藏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相关事项的通告

2020-04-05 15: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相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合理有序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制度,根据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远程办理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事项便利纳税人,我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西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办理。

  二、现场办理渠道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请纳税人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办理年度汇算,享受税务机关按规定提供的申报表预填服务。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可前往本人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区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为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现场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在各级税务机关设置办税专区受理上门申报。详细地址列表详见附件1。

  三、邮寄申报渠道

  对于不方便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具体办税指引详见附件2。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现场申报受理专区列表.xls

  2.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办税指引.doc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