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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抵债时间 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2014-09-16 10: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筹划案例

  金图公司因严重亏损准备关闭, 尚欠主要债权人明珠公司5000万元, 准备以公司一块价值5000万元的土地偿还所欠债务。明珠公司接受金图公司土地抵债应缴纳契税=5000×4%=200(万元)。

  【筹划思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文件)规定: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后,债权人(包括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筹划方案

  根据上述文件对于免征契税的规定,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如下:明珠公司改变接受金图公司以土地抵债的时间,先以主要债权人身份到法院申请金图公司破产,待金图公司破产清算后再以主要债权人身份承受金图公司以价值5000万元的土地抵偿债务,可享受免征契税,节约契税支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