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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住房公积金发[2025]23号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实施绵阳、天水住房公积金互惠政策的通知

2025-11-28 06:46     来源:未知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实施绵阳、天水住房公积金互惠政策的通知

绵住房公积金发〔2025〕23号     2025-11-18

各缴存人:

  为深入推动绵阳、天水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落实落地,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需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缴存人在天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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