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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应做什么科目?

2021-05-11 19: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事业单位的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应做什么科目?

事业单位的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应做什么科目?

一、事业单位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4501号科目"其他收入":

1、 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2、该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对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如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制度中列举了各项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其中关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的处理如下: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资产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详细的规定请参看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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