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准则下应付福利费如何结转科目?
新准则取消了按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只是统一规定,应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账目设置上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在下面有二级科目"职工福利"),规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也就是说职工福利应与其他职工薪酬一样,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最后如资产成本还是当期费用呢?第9号的第四条: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