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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2018-08-09 10: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如“应付账款”、“原材料”等;明细分类科目如“应付账款”科目按债权人名称或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付账款的具体对象,“原材料”科目按材料的种类、规格等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各种材料的具体构成内容。总括反映的就是会计科目,而细分的就是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是总帐中根据各个明细科目汇总登记,使用的会计科目分类。比如招待客人吃饭用的钱.,总账科目为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为业务招待费。

 

总账科目为一级科目,也就是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产成品、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本年利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利润分配、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明细分类科目是指根据核算与管理的需要对某些会计科目所作的进一步分类的项目。按照其分类的详细程序不同,又可分为子目和细目。

 

明细分类科目也称明细科目,它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的具体化和详细说明。

 

如,管理费用:差旅费办公费运输费招待费工会经费修理费

 

财务费用:利息

 

如,原材料——甲材料、乙材料

 

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等均称为明细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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