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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工程物资的会计科目

2018-08-03 10: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解说工程物资的会计科目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⑵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物资发生减值准备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⑶工程物资的主要

 

①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②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分录。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领用或处置工程物资时,应结转已计提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借记本科目(减值准备),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④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和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借记“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⑷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

 

案例:

 

[例]甲企业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6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02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70000元,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200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40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702000

 

贷:银行存款702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702000

 

贷:工程物资702000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借:在建工程87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应付职酬200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40000

 

贷:银行存款等40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成本为:702000+87000+200000+40000=1029000(元)

 

借:固定资产1029000

 

贷:在建工程1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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