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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金融)

2018-07-28 11: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贷款的减值准备。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企业()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可将本科目改为“1304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贴现资产”、“拆出资金”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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