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科目 > 正文

应付账款(事业单位)

2018-07-23 11: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