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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黑龙江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发放的通知2021年3月10日开始

2021-03-10 18: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发放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1年3月10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二、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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