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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师证书办理通知

2018-05-04 11:27     来源: 昌乐县人社局     

摘要:2017年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师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5月02日至05月11日(工作日时间内)证书办理时间:5月21日至5月25日(工作日时间内)。

2017年度经济师(初中级)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根据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7年度经济师(初中级)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及领取方式

昌乐县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部门办证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5月02日至05月11日(工作日时间内)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5月21日至05月25(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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