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师考试 > 经济师合格证 > 正文

2017广东高级经济师评审通过人员领证时间3月23日止

2018-03-21 11:24     来源: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摘要:广东2017高级经济师评审通过人员领证通知已公布,请各申报者于本月23日前在工作日凭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大院3号楼302室(地铁2号线纪念堂C出口)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领取。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领取2017年度

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清退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省高级经济师、电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及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申报者于本月23日前在工作日凭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领取,需出具个人委托书及委托和被委托人相应身份证明)前往以下地址领取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大院3号楼302室(地铁2号线纪念堂C出口)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联系人:李洁儒,电话:020-8354967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5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