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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经济师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问题通知

2018-01-29 13:58     来源:信阳人社局      

摘要:信阳经济师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问题已公布,考生在考试通过的次年四、五月份把《信阳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二张交到所在县(区)人社局职称股。外地考生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照片、《证书代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寄交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办好可以邮寄。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信人社职称﹝2017﹞1号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

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省人社厅对我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我市证书管理工作相应调整,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考生办证程序:

1、考生在考试通过的次年四、五月份把《信阳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信息公开→表格下载→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内容填准写清,以下简称《合格人员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二张交到所在县(区)人社局职称股(市直单位考生交到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职称科窗口)。

2、县(区)职称股于每年5月底以前将上年《合格人员登记表》及照片统一交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办证,然后领回发放(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市直单位考生6月1日以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职称科窗口领证。

3、考试成绩公布和省人社厅出证较晚的专业,在省人社厅公布成绩后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及照片,省厅出证后方可统一办证,次月领取。

二、在我市考试通过的现在外地工作的考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可采取委托办证邮寄方式:

1、考生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照片、《证书代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寄交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2、市人社局职称科将证书办好后交邮递公司邮寄。邮寄证书采取收件方付费的方式,费用与风险由考生承担。

三、咨询电话:7626205 7676803

附:

附件1、《信阳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证书代寄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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