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文件,启动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申请企业应在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期间通过指定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
清单覆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和材料企业。企业在线提交后,还需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连同必要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佐证材料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经列入2025年清单、计划继续进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同样需要重新提交规定材料。
从时间安排看,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在10月31日前报送初核通过名单。企业可在11月30日后通过系统查询结果。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进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
企业准备材料时应重点核对主营业务类型、技术与人员条件、收入和研发数据、会计报告及专项资料之间是否一致。申报数据涉及多个部门和系统,建议建立版本清单和复核记录,避免因口径不一致、附件遗漏或盖章文件与线上数据不一致影响初核。
清单有效期内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或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企业还应对提交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把进入清单视为免于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