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将退税环节前置到购物现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就可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以下简称“预付金”)。
此前,由于各地退税代理机构业务不互认,境外旅客往往被限制在指定口岸离境,这给跨区域旅游的旅客带来诸多不便。近期,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简称“离境退税2.0版”),针对性推出了“即买即退”两项核心优化措施:推动异地互认和统一28天离境期限。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谢贞发介绍,离境退税2.0版旨在打破属地办理限制。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领取预付金后,不再局限于单一指定口岸,可自主选择已实现互认地区的任意口岸完成海关验核。
目前,多地已先行先试,推动离境口岸在更大区域内实现互认,具体区域分布如下:
| 区域 | 实现互认的省市/自治区 |
|---|---|
| 华北地区 | 北京、天津、河北 |
| 华中及华南地区 | 湖南、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广西、海南 |
| 西南及西北地区 | 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
这意味着旅客在广州购物后,完全可以安排从福州或海口离境,行程规划更显自由灵活。
离境退税2.0版对“即买即退”的离境期限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统一延长至28天。即“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离境日”不超过28天,均可享受该服务。这一举措不仅放宽了时限,更为境外旅客深度游、长周期商务出行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专家指出,本次服务优化聚焦旅客实际需求,通过打通堵点、拉长时限,将进一步撬动零售、文旅等入境消费新增量,为提振消费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