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东、浙江、四川等多地税务部门再次集中曝光了一批依法查处的网红及网店偷逃税案件。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已累计曝光11起相关典型案件,旨在向广大网络主播、网店经营者释放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钻空子”的偷逃税行为,终将难逃法律严惩。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持续增长。据商务部数据,2025年网上零售额达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8.6%,直播电商交易额亦保持11.3%的增长。然而,在行业繁荣背后,个别主体利用违法手段侵蚀国家税基,干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不法经营者常用的手段包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艺指出,“网上交易不入账”的侥幸心态无异于掩耳盗铃。随着“以数治税”体系的完善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落地,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已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谷成特别提醒,根据新施行的增值税法,一旦查实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违规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务机关有权追溯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如13%)补税,这将导致违法成本显著提升。
针对部分经营者企图通过注销企业来终结纳税义务的误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强调:“注销仅代表经营活动的终止,其存续期间的违法责任与纳税义务不会自动消除。”采取虚假材料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依法予以撤销。
结语: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优化服务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