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五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6年7月23日前(含7月23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26110-6;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本次续发行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7月23日进行分销,7月2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注:本次发行应急投标书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财库〔2022〕4号)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