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
2025年12月,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以下处理处罚决定:
上述各项合计631.96万元。截至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利用私人账户隐匿收入及转换收入性质属于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