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2025年12月,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前期,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网络主播许静婉名下账号粉丝总量超600万,直播间热度高企,带货商品销量巨大。然而,其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极少,与其带货规模严重背离。
同时,与其关联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来申报数据均为“0”,这种明显的异常引起了稽查人员的警觉,随即将该案列为重点立案检查对象。
面对检查,当事人起初以“不了解税法”或“仅为合作关系”推诿。通过深入调查,检查人员梳理出其偷逃税的惯用手法:
在大量扎实证据面前,许静婉承认了相关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该行为已构成偷税。税务部门强调,直播行业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主播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诚信纳税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公平发展的根本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