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不断优化税务信用评价机制。通过拓展评价主体与事项,首次将全国统一征收的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纳入评价,构建起覆盖更广、维度更全的信用体系。数据显示,2026年税务部门共对5466.9万户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较上年度增加490.3万户,整体信用状况持续向好。
| 指标项 | 关键数据 |
|---|---|
| 守信经营主体 | 4711.1万户(同比增长8.6%) |
| 信用级别提升 | 971.7万户(同比增长44.1%) |
| 主动修复信用 | 1815.4万户(同比增长29.8%) |
| 自愿参评个体户 | 3.7万户 |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本年度数据折射出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信用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显现,不仅推动了全社会依法纳税氛围的形成,也为市场经济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纳税,进一步释放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价值,以高质量税收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