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7 日 来源:财政部天津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天津监管局全面开展 2025 年度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深化重点领域监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新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财政部党组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基本民生保障,科学谋划、精准发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导向相结合,精心谋划工作方案,突出点面结合,聚焦关键领域开展复核,坚持书面复核全覆盖,科学确定实地抽查复核范围。重点关注四方面内容:
| 重点方向 | 具体内容 |
|---|---|
| 政治站位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关注转移支付项目 |
| 政策导向 | 聚焦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全国性整治项目 |
| 监管协同 | 严格落实财政部监督评价局重点绩效评价安排和自评复核要求,对部分以前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
| 风险防控 | 结合近年来日常监管、绩效评价、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管理基础薄弱的项目 |
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推动复核工作从关注合规性向关注效能性、从发现个别问题向揭示系统性风险深化。
截至目前,天津监管局书面复核和实地复核工作相继进行中。针对地方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未按时上报自评报告,且存在无文号、无抄送监管局、佐证材料不齐全等情况,为及时做好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天津监管局对地方财政下发了关注函,督促未上报和提供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单位抓紧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天津监管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复核任务,切实发挥财会监督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为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财政监管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安排请以财政部官方更新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