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换发公告

2019-07-12 11:04     来源:吉安市财政局     

江西吉安市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换发公告,有补办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需求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补发或更换。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换发)的办理公告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吉安考区的考生申请补办(或换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向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提交以下材料:

1. 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按上述规格要求提供1张。

2. 《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从本栏目附件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

3.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2001年后考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通过“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acc.jxf.gov.cn)的“资格考试管理——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并提交本人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1份。

4. 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5. 因原资格证书信息错误申请换发证书的,需提供原资格证书。

受理时间:每季度末10—15日(正常上班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受理地址:吉州区城南井冈山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吉安市财政局办公大楼805室。

联系电话:0796-8224391。

微信公众号

APP下载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