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中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通知

2018-10-29 16:39     来源: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已公布,青海中级会计师考生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8日,携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5号)要求,我省将对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以下简称中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请中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提交本人资格审核相关资料。现就有关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程序

中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报名考试所属地将审核资料提交各市州财政局考办(青海油田考办),由各考办进行中级资格初审,初审情况汇总上报省考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由省考办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二、 审核时间

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8日

三、 审核报名条件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 审核资料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随后将发放中级资格证书,对提交虚假审核材料的人员,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

五、 各市州考办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3539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0937-8922385

六、 中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务必在审核期内到指定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因考生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审核通过人员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青海的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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