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费用 交费时间

2018-03-27 10: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不同类型考生交费时间:

1. 老考生在信息填写提交后即可交费。

2.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成功后进行交费,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无法交费。

3.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信息填写提交后进行交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特别提醒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程序是先交费后资格审核,因此存在已交费但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也不予退还的情况。请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事先认真评估自己的报名资格,审慎报名。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和省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http://www.s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省注协。

省注协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8-85317187,85313053(工作日9:00—17:00)。

省注协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