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将于2014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简并征期,将其申报期限由按月调整为按季申报。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不用申报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到2015年4月份申报期统一申报2015年第一季度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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