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增值税 > 增值税实务 > 正文

增值税申报完税后是否可以撤销?

2016-04-01 14:14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问:本司已申报所属期某年12份增值税,且已到税局抄税清卡。回来后已点完税,并在所属期1月操作海关增值税待对比资料。后发现12月出口销售额录入有误。在删除1月份海关增值税资料并回所属期12月作撤销申报时,系统显示“存在更新年月的申报数据,不能撤销申报”。为此:请问此种情况我司是否可以作撤销申报?应如何办理?谢谢!
   答复:

    1.不可以撤销申报。2.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错误更正”。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