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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

2016-03-24 16:05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问:本单位是新成立的科技公司,主要为客人提供软件应用产品或为客人提供的硬件嵌入合适的应用模块,请问如何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和文件?另外如果还没办理,已经交了增值税,那已经交了的税款可否申请优惠?
    答:

    一、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增值税税收优惠资格备案手续,所需资料如下:1、《纳税人税收优惠办理表》。2、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 及复印件。3、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对已缴的税款进行退税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的可以实现退库。具体所需资料如下:(一)《一般性退(抵)税办理表》(一式四份)。(二)当期增值税税款入库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1.《销售计算机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表》(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2. 纳税人申请退税但是不能退至原缴税账号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说明材料。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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