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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2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2-08-03 15: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2022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信息查询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15日16:00。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在8月16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市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再定考点。省统考办将于10月24日16:00后开通网上准考证打印,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将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

五、考试费和考试教材

今年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核验为“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6:00,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需要初、中级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为便于高级考生复习备考,省统计局邀请了专家录制视频。高级统计师考试辅导视频包含《高级统计师考纲》解读、复习应考技巧、考试知识选讲、历年试题解析等四部分内容。视频已在省统计局官网及“安徽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上网浏览。

六、高校在校生报考

各市统计局要加强与当地高校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高校在校生踊跃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附件2)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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