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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统计师证书领取通知

2020-06-22 20: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领取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在我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河南省)标准,依规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目前证书尚未领取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证程序

1、考生如确认自己证书尚未领取的,请首先在2018年及以前遗留证书信息表中点击下载相应证书信息文件(详见本通知下方附表);

2、在证书信息文件中查找个人证书信息,并记录证书信息内容。如查找不到,则不属于本次遗留证书领取范围。考生如果确实需要证书,可以按照证书补办程序申请补办(请参见河南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的证书补办及信息更正服务指南)。

3、领取2016年度及以前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领取2017、2018年度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

三、领证地点

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B238室。(暂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保管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度证书保管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度证书保管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度证书保管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保管期限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22日

附表:点击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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