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统计师考试 > 统计师考试报名 > 正文

2017年辽宁统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7-06-07 10: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7年辽宁统计师考试报考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局、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原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单位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