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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兴补充条款:个税谁掏提前定好

2014-09-12 11: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沪版细则虽已出台一周,但是对于20%的个税问题,沪上各区交易中心税务部门仍未收到执行细则,因此老办法继续沿用,二手房过户潮依然热度不减。为防新政突袭,令买卖双方措手不及,不少二手房购房合同都增加了各种补充条款,最多的是“个税谁来掏”这一项目。

  “3月初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情况。”闸北区一家房产中介店张女士介绍,不少购房者和房主担心在房屋过户时,“国五条”20%个税的执行细则突然推出,措手不及,因此提前在购房合同上打上“预防针”。

  “有的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差额20%个税实行,那么合同立即中止,房屋不再过户;有的则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税费,房屋正常过户。”张女士说。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罗寅申也表示,从门店统计信息来看,从3月中旬开始,对于政策一旦执行出现的价差问题,买卖双方都通过“双方免责合同解除协议”来规避。“要么是个税执行,合同解除,要么是双方各付一半,要么还是购房者全部吃进。一般都有4-5条补充条款。”

  汉宇地产长阳分行经理则透露,除了个税问题被写进补充条款,一些拒贷风险也被写入条款,“以北京为例,于本月7日出台提高二套购房贷款首付比例至七成的政策,虽然上海细则尚未作出相应调整,但后续政策跟进仍存在可能性。一些购房者担心自己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而违约,因此在签订合同之时,提前有所约定。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戎朝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本应该由卖方承担,但是却没有明文规定买家不能分担。如果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应的税费承担或终止合同事项,也是合法有效的,会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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