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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企业递延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5-07-09 11: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所得税准则引入了新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中涉及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与原准则的纳税影响会计法相比,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一、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原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确定当期所得税。

  第二,确定递延所得税。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二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以预期的适用税率(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乘以各项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余额;

  第五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的变动确认为损益、权益或调整商誉。

  第三,确定所得税费用。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即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核算举例

  【例】ABC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有关的情况如下:(1)一项设备原价为200万元,累计折旧为5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已确认的计税折旧为80万元。(2)存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计得了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预计诉讼准备为200万元,税法规定,相关损失在实际支付时抵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5)ABC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免税,资产的折旧在以后期间不能于税前抵扣,ABC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该项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解析:第一步,确定2007年当期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30+50-200+200-500=520(万元)

  应交所得税=520×25%=130(万元)

  第二步,确定2007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如表1所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00×25%=625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300000×25%=575000(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575000-625000=-50000(元)

  第三步,确定2007年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300000-50000=1250000(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5000

  三、简算原理及实际应用说明

  为了回避判断暂时性差异性质这一难点,可简化处理。只需根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大小比较判断应属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需对暂时性差异的类型进行判断,也不必对差异进行汇总,可直接逐项计算差异,将计算结论体现在账务处理中。承例题,运用简算方法,能得到相同结论。

  第一步。确定2007年当期所得税。计算调整方法与上同,为130万元。

  第二步,确定2007年递延所得税。具体见表2。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2000000)×25%] 6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00+2000000)×25%]  5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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