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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7户装备制造企业获税返3.18亿

2013-10-30 17: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财政局获悉,西安市107户装备制造业企业获税收列支返还,返还比例为企业2012年上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全市总计应返还31818.96万元。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各级财政将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一半,即增值税的12.5%、企业所得税的20%,通过财政列支拨付给企业。对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减除标准由20%调至30%,税率维持不变。对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适用的土地等次维持不变,征收标准在企业现行税额上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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