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费是否可以作为开办费列支税前扣除?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新设立的企业,在开办头一年支付厂区绿化费6万元。这笔费用是否应作为开办费列支,按税法规定分五年在税前扣除,还是作其他费用处理?

  答: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企业成立后头一年发生的绿化费用,一般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绿化费属于管理费用,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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