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辅导 > 正文

汽车的折旧年限及残值应如何计算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汽车的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应当估计残值,残值比例在5%以内,有企业自行确定,需要调整残值比例的,应当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