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山西会计 > 山西财税法规 > 正文

晋人社厅发[2025]35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2025-09-19 18: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5〕35号       2025-09-11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98元至20991元之间,由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